江安镇城区附近三条河流,天堂河整体流经江安镇,长宁河和长江有部分河段在江安镇辖区。为长期开展好河长制工作,维护好流域治理成果,保护河道清洁卫生,经研究决定,对上述三条河流(河段)开展以年度为单位的清洁工作外包。本项目在3个(或3个以上)有水体打捞清理和保洁经验的企业间组织竞争性谈判,未达到报名个数的作流标处理。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保洁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安镇天堂河、长宁河(江安镇段)、长江(江安镇段)河道打捞保洁劳务项目
二、项目招标人:江安县江安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6万元。
四、资质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河道打捞保洁经验及条件的企业。
(三)无诚实信用或违法经营方面的不良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公告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在江安融媒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报名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验原件)。
(二)企业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七、谈判保证金:
(一)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通过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
(二)谈判保证金的金额:2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汇款信息上注明:江安镇天堂河、长宁河(江安镇段)、长江(江安镇段)河道打捞保洁劳务项目谈判保证金。
(三)谈判保证金在2025年12月5日18:00前到达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江安县江安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江安农商行江安支行
账号:61460120000004454
投标人谈判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放在谈判申请文件中。谈判结束后7日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企业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江安县江安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江安农商行江安支行
账号:61460120000004454
履约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报名、领取资料时间和地点:
公告发布以后,于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5日上班时段到江安镇人民政府三楼农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三)领取相关资料,过时不候。
十、中选原则:
本次谈判实行二轮报价,第一轮为标书报价,竞标人在不高于招标人的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下浮后进行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第二轮为现场报价,第二轮报价以所有投标人第一轮标书报价最低价为限价下浮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材料、人工费用、保险和税金等所有费用。以第二轮报价最低的企业确定为中标候选人,通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该单位为中标单位。
十一、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2025年12月8日下午4:00在江安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会议室当天安排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5881393739
江安县江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
记者/作者:江安镇人民政府
编辑:康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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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廖权
